2009年3月15日 星期日

賣花的小孩及公僕

在五股新五路與中興路口交接處, 總是有位大約10來歲的小男孩, 牽著一位不到3歲的小女孩來賣花, 這對小兄妹有很無耐身世, 母親跟前夫分手後, 跟現任丈夫同居, 並且生了他們, 但是因為母親沒有跟前夫辦好離婚手續, 於是他跟現任丈夫之間所生的小孩, 全部還是前任丈夫的姓, 當地人請了社工人員及警察來幫忙, 不要讓小孩子做那麼危險的事, 社工人員及警察人員, 只能很無奈的表示他們無可奈何, 這一家人本來就是麻熕所在, 他們也不知道該怎辨. 我想很好心的跟這些社工人員表示, 我們來討論怎麼辨, 但討論過程中, 最常講的話就是, 沒辨法, 沒辨法; 我請報社的妹妹來採訪這則新聞也不知道幾次了, 但問題依舊存在, 現在的新聞中, 大家還是只關心政治問題, 對追這種實際社會的問題, 總是只有3分鍾熱度, 唉....

這個路口, 可以看到他們, 但請大家千萬不要買花, 那會變相鼓勵他們繼續如此.
http://maps.google.com/maps?ie=UTF8&ll=25.082295,121.440334&spn=0.002405,0.004807&z=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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